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U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U14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一)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执行指定开局,限制打点数为2。1.每局用时采用平台默认时间。对局双方总手数不低于10手,未达到此标准视为无效对局,无效对局不计分。2.每天19-20点,选手每日在此时间段内的前5盘有效对局计算积分。3.每胜一局得2分,负得0分,和棋得1分;每日超过5盘有效对局之后的对局,或不在积分时间段内的对局,不计算积分。根据比赛期间取得积分计算排名,积分高者列前。如选手积分相同,则依据达到该积分的时间先后排名。最终各组别录取前8名进入线下决赛。(一)按照《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一)请将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在地区)与身份证件扫描件于1月18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qsnzydh@163.com,组委会将于报名截止后在“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公众号公布线上比赛账号、平台使用指南等相关信息。(二)联系人:蔺老师;联系电话:15620565566。各项目比赛不设参赛门槛,凡身体健康、符合参赛年龄规定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加。参加决赛的运动员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标准缴纳赛事服务费及食宿费,旅费及交通费自理。(三)参赛运动员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活动,有义务接受媒体采访。(一)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各单项协会及承办单位负责各项目竞赛规程的制定和竞赛组织等工作。(1)参赛运动员在组委会指定的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在报名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登陆。(2)参赛运动员通过各单项比赛对弈平台进行比赛,平台统计运动员参赛结果。(3)线上预赛比赛时间根据各单项赛事规程要求,每局用时采用对弈平台默认时间。(4)各项目比赛使用对弈平台统一的积分规则。根据赛事积分排名,棋类项目各取积分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晋级线下决赛,桥牌项目取积分排名前8对的运动员晋级线下决赛。若参赛运动员积分相同,将根据各单项赛事规程办法,进行选手排序,按照最终名次决定运动员晋级资格。如晋级运动员不能参赛,则顺延,依次递补。各项比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确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须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如参赛运动员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线下决赛晋级资格,只能够参加预赛排名最高项目的比赛。(1)组委会将对决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2)决赛选手报到时需提供健康证明及身份证件进行二次核查,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线下决赛由各项目确定赛制,根据积分决定最终排名,具体赛制以各单项规程公布为准。(一)线上预赛:所有完成有效对局的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参赛电子证书。(二)线下决赛: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三)各项比赛线下决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却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须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四)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决赛成绩可根据各单项协会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称号或授予大师分。(一)各项目线下决赛的主要裁判员、仲裁由各单项协会选派。其他裁判、辅助竞赛人员,根据大会需求由承办单位选派。(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所有参加线下决赛的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