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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作者:时间:2017-07-10点击:1135次

一、举办单位

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兰州市体育局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文旅局

三、承办单位

甘肃棋院 

四、协办单位

西固区文体局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25日至27日,西固体育馆(县区组)

2017年7月28日至30日,西固体育馆(大众组)

六、参加单位

县区组由各县区统一组队,大众组由参赛单位组队。

七、竞赛项目

(一)县区组:中学、小学组个人、团体赛共4项。

(二)大众组:成年个人、团体赛共2项。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中、小学组各1人、成年组1人,运动员成年、中学、小学组各4人。

(二)运动员资格:

1.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参赛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参赛。

(三)年龄规定:

大众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

(二)轮次:大众组七轮、县区组七轮均(日程附后)

(三)时限:

1.用时采用包干制,每局每方80分钟,超时判负。

2.比赛开始后,迟到二十分钟按弃权论。

(四)名次计算

1.个人对局,每局胜得2分,负为0分,和棋各得1分,个人成绩按总得分计算,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总得分计算公式:

总得分=个人积分+[对手积分总和÷(1/2最高分)-轮次]

若总得分相同,首先比较局分,局分高者列前;若局分相同,则比较直胜;再看违例,违例少者列前;再相同则从首轮逐轮递减对手分直至区分出名次。

2.团体名次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排列名次,少者列前。若名次分同,则依次比较两队队员名次,个人名次最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五)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团体项均录取前八名,按8、7、6、5、4、3、2、1计分,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全部录取,计分从高。

(二)大众组各项目第一名,其成绩计入所辖县区代表团奖牌和团体总分内。

(三)奖励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奖励办法》执行。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7月14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手写无效)及电子报名表(word格式用U盘形式)和电子照片,送交兰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二)各参赛队于比赛当天、裁判员于比赛前一天到西固体育馆报到。

十二、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长由竞赛部选派,裁判员选派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其它

(一)7月24日15:00在西固体育馆召开(县区组)竞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因故不到会者,一切责任自负。

(二)7月27日15:00在西固体育馆召开(大众组)竞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因故不到会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违反运动员资格和纪律规定的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罚。

(四)未尽事宜,另行增订。

十四、本规程解释与修改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