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兰州市体育局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文旅局
三、承办单位
甘肃棋院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7年7月25日至27日,西固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以县区为单位参加
六、竞赛项目
中学组、小学组、个人、团体共4项。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中学、小学组各2人。
(二)运动员资格
1、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参赛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二)赛制:采用7轮瑞士制编排。(日程附后)
(三)时限:采用包干制,超时判负。
1、中学、小学组每轮每方4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若在无计时钟的情况下进行比赛,其用时办法由裁判长在赛前宣布。
2、比赛开始后,迟到20分钟按弃权论。
3、要求棋手记录棋谱,清楚完整。
(四)名次计算
1,个人对局,每局胜得2分,负为0分,和棋各得1分。最后根据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积分相同,采用计算累进分的方法破同分;如累进分相同,则计算对手分之和;如对手分之和相同,则计算中间对手分;如仍相同,则抽签区分。
2,团体名次根据各队棋手名次相加之和计算。少者名次列前。如遇同分,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局分之和、最高个人名次、次高个人名次、直至区分。
九、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团体项均录取前八名,按8、7、6、5、4、3、2、1计分,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全部录取,计分从高。
(二)奖励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奖励办法》执行。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 名:各参赛代表队于7月14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手写无效)及电子报名表(word格式用U盘形式)和电子照片,送交兰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二)各参赛队于比赛当天、裁判员于比赛前一天到西固体育馆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长由竞赛部选派,裁判员选派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其它
(一)7月24日15:00在西固体育馆召开竞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因故不到会者,一切责任自负。
(二)违反运动员资格和纪律规定的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罚。
(三)未尽事宜,另行增订。
十三、本规程解释与修改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